
三思
认识晴雨缘于栀子花。那是去年的五月,气温在升,皮肤在黑,栀子在开。我是一个愚笨的花痴,很喜欢花,当然也很喜欢栀子,但是我从来舍不得摘哪怕一朵花。我喜欢每天给它们浇水,看着它们长新叶,冒花苞,慢慢地、快
认识晴雨缘于栀子花。那是去年的五月,气温在升,皮肤在黑,栀子在开。我是一个愚笨的花痴,很喜欢花,当然也很喜欢栀子,但是我从来舍不得摘哪怕一朵花。我喜欢每天给它们浇水,看着它们长新叶,冒花苞,慢慢地、快乐地开放。但是在长大,我似乎看不到栀子花欢快地在枝头绽开,我能看到的只是校友上传在空间的“采花”,我不死心,于是从“花苞才露尖尖角”的时候就日日早起,带着早餐去探望每一株簇满青色花苞的栀子,我只是想看一眼它那美丽无邪的样子,终未如愿。我坐在石板凳上看着安静的栀子,不知道它的心情是怎样的颜色。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晴雨,真是如栀子一样的女子。栀子花一样白的长裙,栀子花一样净的肤色,栀子花一样纯的眼眸,我都忍不住心动。她小心翼翼地在花丛下寻找着,眉头微紧,弯腰拾起被人们遗弃在路边的青色花苞,心疼地吹去上面的烟尘。后来,她捧着一堆不成形的栀子花苞来到我面前,把它们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又带着喜悦地清理干净,然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长方体盒子,盒面上整齐地排列着30个圆孔。我已经忘记这盒子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最初的功能是什么,那一刻,我想,下面可以装上水,然后把这些花骨朵儿插在圆孔上,一样能开花的吧。“嗯。”我把它递给晴雨。她欣喜若狂,我们相视而笑。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
我们之间,有太多的共同点。爱花,喜欢安静,但自己却不安静。喜欢长长的裙摆,喜欢自行车,喜欢明信片,喜欢阳光,喜欢向日葵,喜欢紫色,喜欢蓝天,喜欢陈奕迅,深情,倔强。一样爱文字,不过她是文学院的,而我是外院的,生是外院的人,死是外院的鬼,唯独一颗心不在外院。她是少有的几个爱看我的文字的人之一,我也中意她的笔调。她总说我太悲观,小说的结局都是两相忘,不相思。我笑她明知相思苦,再三费思量,还情愿相思苦。窈窕淑女一枚,有时候却野蛮地把我拦腰抱起,然后放肆地嘲笑我萝卜干似的体重。“晴雨,你这禽兽!!”我愤怒地吼她,她也不介意。我们一起去了凤凰,去了鼓浪屿,我山穷水尽的时候她会陪我去做兼职。有时候我会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孤单了那么久突然有人陪的感觉很温暖,但也很怕失去。如果没有程景杭,我想我们会一直都很快乐。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程景杭。他不是那种能让一般女孩一见钟情的男孩,并不是篮球场上投三分球帅到惊心的那个男一号,不是传说中的学生会主席,也不是无人不知的校草院草。但是不能不承认,他就像一块磁石,我看不见,但已经在他的磁场里面逃不掉。永远原色纯正的T-shirt散发着淡淡的柠檬香,在别人眼中爱沉默的他在我面前却像个开朗的小男孩,没完没了,有时候甚至会要跟我争论皇马和马竞哪个更优秀这样的问题,有时候却成熟得不像话,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把我心里揪成一团的毛线一根一根解开。笑起来阳光一样的面容,柔柔的,暖暖的。在上大学之前,作为校友的我们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后来促膝把酒谈通宵的交情。
五月二十号那天,我看见他把我和他一起折的星星串在栀子枝头,串成了一颗心,那是会发光的荧光管,晚上一定很美,美到能让我掉泪。我躲在清晓园默默地看着程景杭,他的认真,他的欣喜,我都深深记住。
那天下午,我看见他发短信,看见他打电话,但是我手里的手机一直没有响起。再然后,我终于看到了女主,她出现的时候我的心都失去了呼吸。她很喜欢那颗心,在她最喜欢的栀子花上那颗心,在我最喜欢的栀子花上的那颗心。我的躯壳,在清晓园的角落里喂蚊子喂到晚上十点半。没有眼泪,不需要眼泪。两个,都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蜻蜓,你听到我的留言么?你去哪儿了?几天都不回我?”“蜻蜓,看到短信给我回电话,你要急死我啊你。”“蜻蜓,你还活着吗?”我不敢见她,感性如我,我害怕我的表情骗不过她的眼睛。程景杭有找过我,在QQ上,我们聊了好多好多,很晚很晚。他好像不开心,他说,他喜欢她,他说,她拒绝了他。我安慰着,鼓励着,但也只是在键盘上,我撒了个谎,我说我重感冒,喉咙沙哑,面容憔悴,不要见任何人。但爱情,不就像一场感冒么,思念就是好不了的咳嗽,掩盖也不能。“咚咚咚。”打开门,是晴雨,一进门她就伸手摸我的额头,“退烧了啊,头还痛么?”“啊?”“我问程景杭的,他告诉我你重感冒。”“已经好了。”一开口,就把喉咙沙哑也恢复了。“怎么一生病就乱成这样啊,早说我过来照顾你嘛。”“现在好了。”“好了也还要休息,你看你,说话都没底气。”真不好,本来静如栀子一样的女孩,跟我玩久了也风风火火起来。“我觉得我们可以搬出去住在一起,那样的话你生病了我也可以照顾你,好不好?”“不要。”我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睛。“你快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出去晒晒太阳,杀杀菌就好了。”“不要。”晴雨二话不说拎起我的桶就去打水,坑人的汉科,说成本高,装了个夜用热水器,白天只能用来看。
晴雨不知道去哪儿弄来两个秋千,她勇敢地把秋千吊在14教南北的通道走廊下,逼着我在脸上粘上大胡子大眉毛,怪物一样。我默默地和她坐在上面荡来荡去,甚惹回头率,也很惹校警。大叔凶巴巴地把我们从秋千上呵斥下来,开始对我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为了扩大教育,大叔在现场对着围观的同学们就苦口婆心、谆谆教诲。晴雨偷偷地扯了一下我的裙摆,我看见她调皮狡黠的的眼神,然后……你可以想象我们的长裙在风中呼啸,一路狂奔到宝塔湾。当我们气喘吁吁地停下时,我抬起头看了一眼晴雨,她的假眉毛掉了一边,我感觉到我的假胡子也掉了一半,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我们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忘记所有不快,我们是好朋友,不是么?
六月一号,儿童节。我从沙市回校。夜黑得很没安全感,但我很勇敢。当你一个人走久了,刚开始也许会害怕,但是久而久之,你知道害怕是没有用的,害怕也赶不走黑暗,害怕也没有骑士来保护你,所以只能勇敢地走下去,然后你就习惯了勇敢,不知道害怕的感觉。“放开我,救命啊!”路过九龙渊,里面好不太平,我应该从东门进,从大西门出,就不会遇到这一幕。“喂,你们干嘛呢。”我害怕,我不知道他们在干嘛,但是我的脚挪不开,女侠情结在作祟。“这是买一送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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