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耳说与右耳听
如果有一天,我抛弃了我自己,会不会有人要我?就像在路边捡回一只流浪猫狗,会细心替我洗掉身上的污垢,包容我的乖戾和残缺,然后视我如宝。那艳的说说又更新了,这次格外的悲戚,她不知道是不是又受了什么打击了,
如果有一天,我抛弃了我自己,会不会有人要我?就像在路边捡回一只流浪猫狗,会细心替我洗掉身上的污垢,包容我的乖戾和残缺,然后视我如宝。那艳的说说又更新了,这次格外的悲戚,她不知道是不是又受了什么打击了,大概感情受挫需要疼爱,作为好友的我实则无奈,发了个爱的抱抱,然后准备睡觉。
第二天阳光明媚,我习惯每天早起洗个澡再去上班,早晨的空气格外清新,推开窗迎面而来的气息里夹杂着泥土的沉浊和绿叶的芬芳,经过一夜洗礼的城市在早上显得格外的朦胧慵懒,我穿着拖鞋,啪嗒啪嗒的走过木质地板进入浴室,脱掉睡衣,打开蓬头,温水如花般从我的头顶缓缓流到身上的每一寸肌肤,血液轻轻被唤醒,温暖涌动,打沐浴露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咚咚的敲门声,细碎而有节奏,因为我租住的公寓隔音不是很好,所以一点声响都如颤音般让这个小房子感到被惊扰,我披上浴袍,胡乱抹了一下头上的湿发,然后去开门,门外站着一脸颓伤的那艳,她身后拖着一个小小的天蓝色行李箱,我惊愕的合不上嘴,她不是远在离我十万八千里的a市,搭火车要经过36个小时颠簸才到我这里。我赶忙迎她进来,她换掉鞋,上面尘土飞扬,我戏谑她:“怎么这么好来看我。”她把行李箱拖进来扔到一边,看了看我租住的小房子,然后皱眉找了个有枕套的沙发上坐下来,她把枕套抱在胸前,然后才缓缓开口:“路过,顺便来看你。”
“可不是路过这么简单吧?”我打趣道,
“琴岚,你能不能不那么明察秋毫?”那艳一脸的疲惫。“有没有地方吗,让我困一觉吧,火车铁轨哄哄隆隆的声音让我两个晚上都不能入睡,白天又昏昏欲睡。”
我为她铺好自己的床,然后说:“我刚起来,稍加整理就可以睡了,我马上要出去上班,你随意。”暂且不用管她的突然造访又带来多少故事和奇遇,因为手机闹钟在提醒我快要迟到了。
“我洗个澡就要出门了,上班要迟到了,等回来咱们好好叙叙旧。”我边说边冲进浴室,胡乱洗一下然后换掉工作服去上班,那艳早已躺在我的床上安然睡去。
我踩着漆皮高跟鞋咚咚的走下楼,然后脑海里尽量搜索那艳有没有跟我提过她最近某段故事中的男主角的名字,好像一片空白,我记性一直不好,问过的事很快忘记,像水被蒸发掉那样干净,寻不到一丝痕迹,我摇摇头,懒得去想,这也是她跟我关系一直颇好的原因,她习惯叙述,我习惯倾听,她是我的嘴,我是她的耳,所以有时候我们彼此都会意外,双方是否就是前世遗落的一部分,而我绝对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听过很快就会遗忘。我的脑容量太小,堆不下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简单的逻辑才被过滤然后沉淀下来,我会记得快乐的事,始终积极向上。
那艳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在同一个小镇长大,她从小是个乖小孩,只是感情敏锐,为爱情而活,她长大后就不断旅行,只为邂逅不同的男人,然后和他们坠入爱河,上演各种各样唯美痴缠的爱情桥段。
她是某个知名情感栏目的编辑,写过各种各样的活色生香的爱情,或许有些就取源于自己的故事,她的心八面玲珑,太精致也太殇,所以跟每一个男人的故事都不会太长,他们会厌烦她的敏锐和无理取闹,那艳曾对我说,那是一种她表达在乎的形式,可是他们不懂,最终都离她而去,有些愚昧无知的男人会被她的外貌吸引却不懂她的温婉迷人,就像朽木的笨拙,不解风情,他们的精神世界是无法沟通的,那艳一开始知道并无故事就会果断抽身离去,所以聪慧如她。
她不停的辗转,像一只刺猬,寻一个温暖的拥抱,要么伤人,要么被受伤,她在学习如何在妥协和放肆间转换自如。
晚上八点,当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家的时候,那艳还在睡觉,她卷曲的浓棕色头发像海藻一样包裹着她如花的面容,饱满的额头露出白亮的光泽,但她的眉心在睡梦中仍紧蹙深锁,她把膝盖蜷缩在胸前,身体像虾一样的弯曲,睡在床的右侧,左侧空白整洁,没有被弄乱睡皱的痕迹,我突然就心疼了,这样一个女孩子,注定是要被呵护在胸前,枕在心间的,离了爱人的拥抱,她只是一只断了翅膀的鸟,无法飞翔,无法安然。她天生就不是孤立的,也学不会一个人。
而我不同,我一个人生活,从15岁起,自己养活自己,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写字,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做饭,一个人走走停停,我不需要靠谁,依然可以活得悠然自得。
我洗完澡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那艳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她轻手轻脚的走过来,问我:“哪里有白开水?”我从厨房的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温水给她,她咕噜一声就一口气喝完,然后找我要第二杯,我同样默默的递给她,她已经在沙发的一角躺下来,怀中仍搂着抱枕,我才细细的打量她,她好像比以前更瘦了,三年以前,她跟峰路过我这里来看过我,那时候的她神采飞扬,峰是个帅气俊朗的男孩子,家境不错,对那艳也都百依百顺,他叫她小兔子,他们一起来旅游,站在一起极为登对,我看到那艳的喜悦仿佛已跳上眉梢,我以为她会为了他安定下来,再不流浪辗转于异地,可是没多久他们分手了,峰太花心,已腻烦了那艳的乖巧懂事,他觉得跟她待一起已经没有意思,那艳在电话里同我讲,她收起自己所有的刺和棱角,却只换回三个字,没意思,真的,没意思。是我瞎了眼,才会看上他,只轻浮的流连于花草,他们大吵一架收尾,峰又找过那艳几次,他说:“亲爱的,你那次发怒的样子真让我着迷,从没有一个女人像你那样骂过我,处处戳中我的心窝,我以为我会疼,可是我竟然感到欢喜,原来还有人真的懂我,你回来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我再也不会去找别的女人,我发誓。”可是那艳头也不回的走了,她觉得他们真的是不合适的,他们的爱让她感觉到自己的恶心,她已经不想再纠缠下去。于是离开,彻底从他的视线中离开,消失是她惯用的伎俩,因为她始终觉得,一个人不管有多爱,时间久了,终会忘记。
这次时隔三年她又回到我这里,身旁已经没有人作陪,她明显显得单薄而且憔悴,相对无语,沉寂了很久,我们只顾盯着电视,我发出咯咯的笑声,等到我笑完了,插播广告的间隙,她张口的第一句话就让我的表情瞬间僵硬,她说:“我刚打完胎,想在你这里休息一段时间,可以吗?”
“不可以就算了,明天我就走。”见我半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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