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不能谴责葛优
在前些日子闹得纷纷扬扬的“亿霖传销案”中,人们谴责最多的不是有关政府部门,甚至也不是该企业高层赵鹏运等人,而是葛优。有些上当受骗者甚至要求追究葛优的刑事责任,理由是“他们正是看了葛优主演的广告才决定投
在前些日子闹得纷纷扬扬的“亿霖传销案”中,人们谴责最多的不是有关政府部门,甚至也不是该企业高层赵鹏运等人,而是葛优。有些上当受骗者甚至要求追究葛优的刑事责任,理由是“他们正是看了葛优主演的广告才决定投资,最后给骗得精光的”。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谴责葛优?为什么要看了他的广告“才决定投资”?当然是他演过许多深入人心的角色,是娱乐界大腕,是名人;而名人,总是道德的楷模,总是值得信任的。一些中国人,是向来如此的,一个人要是出名了,他们就乐意给他披上神圣的外衣,甚至心甘情愿地请上供案,五牲六畜地祭拜。这个人要是吸毒了,嫖娼了,骗人了,他们的信仰也随着破灭,于是痛心疾首地冠着道德的名义来谴责。其实那名人在心里乐着呢:“这帮傻鸟,简直是活该。”
赵本山在《策划》里调侃“名人嘛都刻薄”,这且不管;但自己软着关节,把名人看得崇高无比,却实在是蠢人的作风。名人也是人,他们一样会吃喝拉撒,一样见钱眼开,一样会有汗臭,甚至因为有了较多的机会,他们更容易放纵取乐。当然,这一切都是藏着掖着的多,在表面上,他们总少不了冠冕堂皇,道貌岸然的。如果有人被这表象所诱,全忘了查看实质,那么因此而上当受骗,岂不是很活该么?
所以说,在“亿霖传销案”中,葛优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相反,笔者认为应该受到谴责的恰恰是那些谴责葛优的人,因为他们把葛优这样的娱乐界名人当成了道德楷模。试想一下,如果葛优是诚实守信但地位卑微的人,有人会请他做广告吗?就算有,那样的广告有人信吗?当然没有。由此可见,人们需要的本来就不是“诚实守信”,而是名人效应,那么在道德上谴责葛优显然就站不住脚了。
这是不能谴责葛优的原因之一,还有一大原因也让我们不能谴责葛优。
笔者前面说“被表象所诱,全忘了查看实质”,有人或许会质疑:我们怎么查看实质?是的,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既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没有这样的责任。有这能力和责任的是有关政府部门。
葛优代言的亿霖公司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可以明目张胆的在电视台做广告,这就说明这家公司是完全合法的公司,葛优与他们的交易也是合法的交易。退一步,如果这家公司是不合法的(后来的事实证明它确实是不合法的),那么它为什么能存在?为什么能请葛优做广告?为什么能在电视台播出广告?
很显然,“有关政府部门”渎职了,失职了。政府部门拿着纳税人的钱,却没有尽心尽力替老百姓办事,这才是应该谴责的;葛优拿的只是企业的钱,而且是与被政府所承认的企业做交易,有什么可以谴责的呢?
明人冯梦龙的《笑府》里讲了一个笑话:一个木匠给人装门闩,结果误装在外面。主人痛骂木匠是“瞎贼”,木匠回敬道:“你才是瞎贼!”主人奇怪了,问“我如何便瞎”,木匠笑嘻嘻地说:“你如果有眼,怎么会雇了我这样的木匠?”虽是个笑话,却也引人深思。如果我们将这个故事稍作变动:在一个浩大的工程里,负责人雇用了许多这样的“瞎贼”木匠,结果造成豆腐渣工程。那么,我们是应该谴责这些木匠呢,还是应该谴责那些该工程的负责人?当然是“负责人”。木匠不过是混碗饭吃,而“负责人”却受人所托(其实是广大的纳税人所托),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的。
人们不去谴责“有关政府部门”,却去谴责葛优,不仅无补于道德秩序(就算葛优受到谴责而悔改,以后不敢擅接广告,可谁又能保证张优李优之流的名人不接此类的广告呢),而且会混淆责任的追查,让那些真正该负责任的人逍遥法外,继续祸害人间。
因此,我们不能谴责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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