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与“自律”

“他律”与“自律”

烧地杂文2026-05-14 14:41:58
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一个企业中,起到约束作用的东西是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把制度喻作“火炉”。火炉有三点法则:一、警示性法则:火炉放在那里,假如碰到它,就会被灼伤


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一个企业中,起到约束作用的东西是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把制度喻作“火炉”。火炉有三点法则:一、警示性法则:火炉放在那里,假如碰到它,就会被灼伤;二、公平性法则:不论是谁碰到火炉都会灼伤;三、即时性法则:只要一碰到火炉,就会立即被灼伤。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三条真理,一是告诫员工不要违背制度,否则会受到惩罚。二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即时处理。
但是,制度真能解决一切吗?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正式制度是指企业有意识制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到企业的产权制度、组织结构及规章制度,小到增产节支、上下班劳动纪律制度。非正式制度是指企业在长期运作中,积淀的一种文化氛围,也就是企业文化。如果企业管理者希望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全部问题,这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想要通过完善的正式制度来解决一切的问题,可以说是一种妄想。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话千真万确,同时也说明企业的任何一项制度在执行中,都是会产生空隙和漏洞的。大家知道,一个企业中,按时上下班的劳动纪律是人的基本约束制度,但对跑业务的人要按时上下班的问题,可能是比较麻烦的事。我们起先的制度规定,业务人员可不必打考勤卡,直接进入客户单位,这样做由于无法控制业务员的去向,便向日本企业学习,改为早上一律进公司后再外出,但在此条后面拖了一个尾巴,就是有特殊情况的,可先打电话通知人事部。结果是,每天一大早,人事部的电话不断,甲说:“我今天要去X公司,不进公司了”。乙说:“我是直接去找X客户,无法进公司了”。这条制度更改似乎没有作用。最后公司下决心砍掉这个尾巴,无论如何先进公司报到。这一措施倒还见效,但好景不长,制度在执行中,又被打了折扣。又如,财务部制定了旅差费报销标准,实行食宿费包干制,回来报销的单据超出了标准,他说这是客户安排的,我总不能逆着客户的意愿而得罪客户。规定出租车费不能报,他却多了交通车费等等。当人们不喜欢制度时,一定会去钻制度的空子,而你则以漏补漏,以空补空,最终结果是企业机制的固滞,这种基于人性恶的行为必然窒息企业的创新精神。
如果说企业的正式制度是想让员工没有机会触犯制度,那么,非正式制度就是让员工不愿意触犯制度。人们对于制度的选择,是由人们的理念、道德、文化所决定的。因为在人的长期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对所有人都有利的行为规范或制度,制度就是人们集体的最佳决策。因此,制度是否能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在于正式制度,还在于非正式制度。因为文化本身也是一种制度,也有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道德、声誉、地位、形象,在认同之后,同样是有约束力的。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企业的管理制度作为正式制度,就是一个火炉。他是通过强制的手段——“他律”来平衡个体利益的,而企业文化非正式的制度则是一个熏陶冶炼情操的环境,他是通过自我约束的手段——“自律”来平衡企业利益的。可以断言,在企业管理中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能够包罗万象,整治百病。在强制的基础上,更重要的要体现自我约束的能力。如前面打考勤的例子,如果我们把迟到,提高到一种个人素质,职业道德,对他人不负责,有损公共形象,有损个人形象的企业文化上来说,我想,他们自我约束的能力会大大提高的,其自律的效果要比他律效果强。在阿姆斯壮公司的自助餐厅里,一切井然有序:一张张餐桌,摆满了三明治和饮料的冰箱,咖啡、香烟和糖果售卖机。。。。。。这些售卖机都没有上锁,所有货物敞开,收银机也只是一个无人看管的开放式钱币箱,员工将买香烟和食物的钱自觉的放在这个开放式的钱币箱里。由于阿姆斯壮公司购买了一家工厂,不久他们将这家工厂一直使用的考勤机搬走了,并告诉大家:你们都是成年人,知道该什么时间上班,知道该怎么做的。员工认为这是管理者对自己的一种信任,从此,不但没有迟到现象,相反的,更多的人提前上班了。这种优秀的企业文化让每个员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现金在光天化日之下无人看管,谁也不会去拿,即使没有打卡机的记录,也没人迟到。由此可见,在一个企业中,有了正式制度,就要努力培养非正式制度的有效性。人与人,员工与老板,集体与企业,当建立了一种诚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伦理体系才可能与正式制度相得益彰。
一个企业的任何一个制度都不是万能的,但企业没有制度则是万万不能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融合,让正式制度发挥其制度外的“制度”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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