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教师“批”学生“改”

提倡教师“批”学生“改”

阴岑杂文2025-07-25 04:06:52
在作文教改上,虽然近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许多教师却忽视了非常有益的传统教学法:即,批━━改━━再批━━再改,直到教师满意为止。学生的作文本应该让学生修改,但教师却取而代之,使学生失去了修改作文的机


在作文教改上,虽然近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许多教师却忽视了非常有益的传统教学法:即,批━━改━━再批━━再改,直到教师满意为止。学生的作文本应该让学生修改,但教师却取而代之,使学生失去了修改作文的机会。结果,教师连批带改再下批语,学生却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造成这种弊病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某些教师对“批改”的意义认识不清。一提到“批改”,就认为那是教师的事情,与学生无关;二是为了凑篇数,应付教学任务,学生打好草稿,抄到本子上算是“交差”。教师呢?草草改动几下,敷衍几句以应付上级检查。
其实,“批”和“改”完全是两回事,是两种不同的活动,从本义上看,“批”是指判定是非、优劣、可否;“改”是指修正改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批”也就是教,“改”也就是学。正因为学生不可能批自己的文章,才让教师批。只有当教师对学生的作文“批”了之后,学生才能根据“批”进行“改”。如果教师代替学生“改”,哪里还需要“批”呢?
教师“批”学生“改”是符合“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这个教学原则的。教师只能指点、启发和诱导,绝不能急于求成,连批带改,越俎代庖,在作文本上抹抹划划、添添加加。这种注入式的做法,不仅浪费了教师的宝贵时间,还限制了学生大脑的充分思维。
教师“批”学生“改”是符合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育思想的。学生写完作文后,不知如何修改,处于“愤”、“悱”的状态中,这时教师再因势利导,进行“启”、“发”,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师“批”学生“改”是符合“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这个教学原则的。学生是写作的主体,教师要围绕学生转。当学生写完作文后,教师就要及时指点、引导,让学生反复修改自己的作文。
教师“批”学生“改”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又说:“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要想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关键在于学生本人,教师的指导为外因,学生的修改为内因,教师的指导只有通过学生修改作文这个过程才能起作用。
由此可见,“批”由教师完成,而“改”必须由学生去完成。
怎样“批”、“改”作文呢?批和改是教和学两种信息的相互反馈,只要使用不同的符号或简明的语言,标示出文章中需要修改的地方就可。这样,既可以节省教师的大量时间,又可以给学生以清楚明白的指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把握学生,学生才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得到训练,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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