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溜走
当我找到12栋16楼1611教室时,已是跋涉千里。我的板寸头像刚洗过还没晾干,汗衫像紧身衣一样贴在身上,将我那只大肚子衬托的显眼无比。整一整衣服踏进教室,我随意的左右望了一眼,一大群素不相识的人正埋头
当我找到12栋16楼1611教室时,已是跋涉千里。我的板寸头像刚洗过还没晾干,汗衫像紧身衣一样贴在身上,将我那只大肚子衬托的显眼无比。整一整衣服踏进教室,我随意的左右望了一眼,一大群素不相识的人正埋头奋笔疾书,监考官拿着一部爱疯手指在上面戳戳点点,没人抬头注视我一眼。被人如此无视,我也不能做什么,只好焉头耸脑的往教室后排而去。
脱下书包,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监考官已面无表情递来一张试卷。这试卷与白纸相比只有顶部多了几行字,记一件你最近发生的印象深刻的事,题材不限,字数不限。我抬头扫视一圈,大多数人手中笔正在纸上疯狂舞蹈,显然已进入状态。我前面一位仁兄似乎陷在一种特别的境界里,以手托腮,以嘴咬笔,目视前方,一动不动。如果不是他先将这一动作占有,我想我一定也会采用这一姿势的,但既然他已经先我一步,我便换了个侧头看窗外的动作。
窗外什么都没有,在这十六层楼的高度,只能看到一方灰扑扑的天。以前我在教室里看天总是蓝色的,然后我会不由自主想到下面生长的生机勃勃的大树。蓝天白云,温和的风清新的空气,碧绿的树红艳的花,这些总是连在一起的,由于我贫瘠的想象力,我写文章需要进行一番环境描写时总是千篇一律的这一场景,虽然有些单调,但不会出错。我想象着这样的天空下的树的样子,它们一排排的矗立在路的两旁,满身灰尘,焉头耸脑,连偶尔挥手的样子都是懒洋洋的。如果它们也有心情的话,一定有些烦躁,还满是忧郁,这和我现在是一样的。
其实如果时间充足,我还会想象一片树叶落下的情景。我曾和一位朋友说,我能将一片树叶下落的过程写上一千字,说完这话,我心里是有点发虚的,当然这是在他绝不会让我写的前提下。我平素很老实,偶尔也是会胡吹大气的。我至多能写到它是如何藉着一股风的力量脱离滋润它的树枝,不依不舍的,缓慢却无可奈何的飘摇落地,终于和地上众多同伴融为一体。但也许它是甘心情愿,开开心心的呢!当一片这种天空下的树叶多没意思,每天呼吸着带着臭味的空气,从根部输上来的水分总有股怪怪的味道,连个觉都睡不好——总会有四只脚的怪物呼啸着来来往往,没有强大的自制力怎么能安心入眠。想到这里,我心里坚定起来,那片落下的树叶一定是开开心心的。
当然光有这些还远不够一千字,这时我就得发挥小说家的本事了。我会从某个地方插入一段关于叶子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绿到黄的科普知识的讲解,虽然我对这方面的知识也不甚了解。解决这问题很简单,我可以搜索百度,我一面这么写着,一面还可以长知识。当然这方面的讲解一定不能太长,不然别人会读到呵欠连天的——我就常常读一本无趣的书读到呵欠连天。遇上挑剔的读者还会说,SB,就这水平还敢写东西。
写到这儿才发现我的思维不受控制,随心所欲的扩散了,这是我一个很不好的习惯。上次一位同学跟我讲起他的失恋这么悲惨的事,一咏三叹,草容惨淡,仿佛一下子成了世上最伤心的人,而我在他讲至高潮时竟然莫名其妙的笑起来。原因是我想起上次回家一只猪和狗打架的情景,不骗你,那场景谁想起都得笑,鬼知道我竟然会在这种时候想起那一场景,最关键是我笑起来,还笑的那么持久。但朋友究竟是朋友,他也没怪我,只是低低叹了口气,嘴里念念有词,对于一些智力有障碍的人,我们一定要用自己博大宽广的胸怀包容他!唉,鬼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虽然让我印象深刻,但绝不能算最近的。最近的生活有些平淡无奇,无非是背着书包到处走,跑跑招聘,投投简历。吃的也很平淡,我现在就特想抱着一堆鸡腿狂啃,然后保持一会儿我最喜欢的发呆的姿势。那姿势很容易惹人睡意绵绵,但也许惹人的是发呆这一行为,下次我可以换个姿势试试。这里得说明,发呆是我最大的爱好,如果世上有发呆这个职业,除了只会望着人呵呵傻笑的傻子一定没有其他人能比我做得更好。我发呆总是会想很多事情,明天的早饭苍井空穿越什么的,然后某个时刻头脑一阵晕眩,打个呵欠,心底就会告诉自己,该睡了。这时我就可以安心的进入梦乡,梦里最好也要有鸡腿。
如果上述事件真的发生,我一定毫不犹豫在试卷顶端写上“吃鸡腿”三个大字,然后写鸡腿是如何的又肥又大,我心情是如何的喜悦,如同久旱逢甘露,就算是完后意犹未尽舔嘴唇的行为也要细致的描写出来。尽管这读起来会有些无趣,我们知道,无趣的东西是很容易让人呵欠连天的。但我不能这么写,我只是想吃鸡腿,未必喜欢写鸡腿。而且我很小时候起就一直有人谆谆告诫我,文章一定要有真实性,要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在这基础上发挥一定想象。如你所见,我的想象总是过了头。有时候我如实的去写,往往又填不满试卷上那一大片空白。总之,写文章是件很让人为难的事。
现在我从包里摸出一支笔,然后又摸出一瓶水,于是我的包里就只剩几张纸了,还有一包卫生纸以备不时之需。我喝了几口水以满足我干渴的喉咙,目光紧盯在“印象深刻”四字上。我开始回想这未完的一天我做过的一切。八点半的闹钟,赖一会儿床一向是我的风格。九点左右出发,顺带在街上买了一杯豆浆几根油条。等公交花了一段时间,然后坐车的一个多小时又是一段难熬的时光。算好车至半途上来一位年轻的女性坐在我对面,要知道在我这个年纪,内心骚动难安,遇见异性就会不由自主瞄上一眼。我抬头假装不经意的瞄向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她高耸入云的鼻子,还有尖尖的下巴,再就看不清了。她一直低着头,只让人看她那一头飘逸的长发,随车的颠簸看起来很飘逸。但她真的很美,真的,朦胧美!后来她抬起头来,哇靠,可不就是另一个潘辰,我知道你们一定不知道潘辰,在看过大量女生图片后,还是觉得潘辰这种有朦胧美的女孩最符合我憧憬中的另一半的模样,就因为她披散头发的样子够朦胧,让我这种青春期的小男生心跳的不能自已。我一路共计向她发送了十一次微笑和二十八次注视,她回应的都是面无表情,低眉敛首,显然我这种货色她见的多了,还不够引起她的兴趣。
下车后我走了一段路,找了张长椅坐下,来缓解晕车带来的晕眩感,我仰头靠在椅背上,看起来像是在睡觉,假如时间充裕我一定会就此睡着。半梦半醒时有一股奇特的味道悠悠飘来,我眯缝着眼侧头看去,只见一位兄弟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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