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赵姨娘(下)

论赵姨娘(下)

麈谈杂文2026-02-25 18:27:57
还是要郑重重申:我要替赵姨娘母子“翻案”!更要郑重补充:我也并不是要拉着历史的车轮向后转;或去做些助纣为虐的人物评议。并奉劝那些把《红楼梦》翻了两页的“年青读者”,你们在慷慨激昂之余做评下笔的时候,更
还是要郑重重申:我要替赵姨娘母子“翻案”!更要郑重补充:我也并不是要拉着历史的车轮向后转;或去做些助纣为虐的人物评议。并奉劝那些把《红楼梦》翻了两页的“年青读者”,你们在慷慨激昂之余做评下笔的时候,更加千万不要忽略了曹大师与血和泪同时具备的高度冷静。
一、无知的赵姨娘错中之大错:小论“礼与理”
在上篇说了,赵姨娘虽说很是有“反抗精神”,但她却没有“正当手段”;因此上也就人见人嫌,上下愤恨;并且会时时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究其因,除了她的“背景身份、个性、无知”等因素外,我以为,她的“反抗精神”还导致她“目无礼数”和“不通情理”,或“礼、理不分”;这样,又造成她在平时的言行中对其子贾环的“言传身教”而使贾环也“不太懂事、常遭人怨”。
当然了,这一切,终是因她在贾府的“不公平待遇”所致,总是社会的“不公平”根由;以上所言,在她与两个孩子探春、贾环的时时冲突关系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知道,曹公行文,绝不单一地“以事而论人或因人而论事”;他老人家绐终把生活中极小的事件,以其精明独到的目光、细致入微的笔锋,叫事件所关联的大小人物同时登场,尽情表演;最终叫我们看到这个大观园里的“社会人生大舞台和舞台人生小社会”!
在此篇开论前,我要先谈一个在《红楼梦》中,曹公经常通过其人物所言及的“礼”,即我们平常所说的“礼数”。我们知道,礼,在中国古代,就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形同于当今“神圣威严的法律”。它对社会和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礼部”在封建社会的每个朝代,是国家必有的重要机构;生活中,我们也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尊循一定的法则和“礼数”。这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
那么,与“礼”同音的“理”,又是何物?简言之,就是事物规律性;社会有“大理”,人生有“小理”。其中,物之“理”,可见;而“情之理”,却因人的个体差异和欲望是“不可见”的!
所以,社会的正常维系,就要使人们必须尊循一定的“自然公理”即我们现时所言的“文明道德”!我虽未做过这方面的学术,这一说,想必也不会“跑调”!
但是,这些本是“崇高礼数”和“自然公理”的社会“大礼”和“大理”,在封建社会的强权制度下,也同时成了欺压和愚弄人民的工具;更叫人痛恨的是,在历史的长河中,还总是因“城头变幻大王旗”时,被强权者变戏法似的颠倒混淆、胡乱使用;从而使得本来就愚昧无知的民众更加愚昧无知,造成了现实中无数大大小小的悲剧。
我认为,曹雪芹公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反思和感悟,把这些问题看得清清楚楚,就叫他把赵姨娘这个人物形象描述的异常生动!他老人家把对赵姨娘的“同情和憎恨”,或许是经过了痛苦的思度,总结为一个字:“愚”。
我认为,从书中看来,在赵姨娘的心目中,因其自身素质,经常把“礼和理”分辩不清;因此,也使得自己的“身份”和自己的“愚昧”经常被人利用,从而自然使自己的处境更加艰难;自己也就更加地不得人心!
那么,在这篇里,我就从赵姨娘和她的两个孩子的时时冲突中,就上面的几个问题开论吧!还要罗嗦的是,大家公认的事实论据“随用随取”,并附之以“合理的猜想”。
二、赵姨娘与探春及“争闲气”
我们知道,从五十四回起,曹公的笔法忽然就有了“宫商之易”。几乎所有红学家和“资深红迷”也都能够感觉出来;以刘心武先生“秦学观”来看,五十四回刚好又是曹公“计划内”的一半;我较认同。贾府热热闹闹地过完大年,接着,五十五回起,凤姐忽然小产,并且因操劳过度,其“下红之症”越显严重而“告病修养”;后又因王夫人无法支撑繁重的家务,就由荣府中的“大姐大”李纨出头,协助三丫头探春料理家事;后又增添薜宝钗监督共理。这样,荣府的下人们戏嘲:“刚倒下了一个巡海夜叉,却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呵呵,曹公何其用心良苦呵!
我们还明白,李纨是个“老佛爷”型的女人,宝姐又是亲戚,所以家务重担自然而然落在了三姑娘探春身上。也可能是“世故人情之理”吧,在现实中我们也总能看到,“新官上任”,别有用心的“能人”们,总是要想方设法试试这“新官”的“刀口”;或总是要找些“麻烦”;或是要看他们的“笑话”……在这一段戏中,第一个想来试“新官”三丫头探春“刀口”的人,就是“女仆队长”——银库总管吴新登的老婆。
有朋友们可能又要说了,浪子!说赵姨娘呢,扯这些干嘛?——唉!我还是那句话,不这样来扯,我们就不能明白曹公倒底要通过赵姨娘来表现他的什么思想!也简直无法来读《红楼梦》!就这么罗嗦着,还不一定就能“参悟真经”!——这一章回中,各人物上场时的心理活动和表现,曹公描述得同样精彩逼真!我也不再多罗嗦了,大家有空按我的思路去慢品吧。我们且入正题。
吴新登的老婆来向“当家人”报告的,就是说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要问探春“赏银多少的事”。在这里,我们同时发现了荣府的一个“礼数”规矩,也就是相当于“家法”吧;我在这里略说一下:荣府可能是为了表现自家的“礼仪大家风范”;或者说,就是当时代的日常“礼数规矩”,相当于现今之“撑门户”;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言之“日常交际”。这些,我们能够在红书中看出,在当时的宗法社会很是“神圣”的,也和我在“论贾瑞”那篇所说的其他“宗法常识”一样,就象如今之“法律”,是很严肃的事情!
从后来的情节看,荣府在对家属、亲戚、仆人们之家中的丧事——所行的“礼数”上,是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即象书中说的了“袭人她娘死了赏银多少、老太太原来的那辈中的姨奶奶谁谁赏银多少……”,其中,还有个重要的“礼数规矩”,即书中多次说的,在高级仆人和姨娘层里,有“里头的、外头的”之分。
显然,这一“里头的”之说,就是刘心武先生所说的贾府的“家养奴才”;如赵姨娘、秦之孝、赖大等等。这一“外头的”之说,就象袭人、晴雯等等“外面买来的奴才”。所以,赵姨娘之弟所赏的丧银,和袭人之母所赏的丧银应是不同的;“袭人娘家”的赏银是四十两,而“赵姨娘娘家”的赏银是二十两。
——至于“袭人娘家”为何比“赵姨娘娘家”的赏银要多出二十两,我想,“家养奴才”在其它方面可能要比“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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