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权力制衡(刍稿)

中国的权力制衡(刍稿)

米盐凌杂杂文2025-12-02 16:10:35
权力是什么?中文词的解释为“”,指某人、组织或社会团体因拥用某项资源或功能后,由此延伸出来的对他人他物及资源的约束控制能力。英文为“strongtheng”?直白译成了汉语,也是“力量、强壮的延伸”之
权力是什么?中文词的解释为“”,指某人、组织或社会团体因拥用某项资源或功能后,由此延伸出来的对他人他物及资源的约束控制能力。英文为“strongtheng”?直白译成了汉语,也是“力量、强壮的延伸”之意。
谈及“权力”二字的运用范围,从其含义上理解,它主要是体现在对同类上的作用,应当只适合于有组织、成社会结构的生物上,尢其是人类,“权力”往往是人与人之间相比相争最根本的表现法器之一。
权力在人与人的多样关系中,体现出了多种形式,有家庭权力,有族氏权力,有各类等级权力,有政治权力等,其中的政治权力,体现的是广泛的人与人的关系和利益,也就是公权力,也是我们所要研讨的权力制衡中“权力”。
在中国,政治权力的现状是执政党高度集权专政,体现为:一、明宪规定:执政党领导军队,领导行政(政府机关),领导立法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其实这人民代表也是由执政党建成),领导司执法系统(公检法等部门),领导统一战线(其它党派宗教组织)总之,党领导一切;二、时间上执政党是企图无限期;三、政治运转模式为:党组建安排好了的“人民代表大会”按要求进行“立法、颁布法律”的工作,然后,党领导安排好了的公检法等执法系统“依法执法行法”,实现“依法治国”,这个意思是什么?其实就是领导(或说高层)与其党团内基本成员(或说下层)相互通融协调的过程,他们之间,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与普通人民百姓,再构成了统治与被统治,奴役与被奴役,欺骗与被欺骗的关系。生活在这种关系下的人民百姓,是痛苦的,悲哀的,不幸的,这样的党团专政,最顶层的人,就是个帝王,然弊端恶于帝王:凡有稍许正确,便被千万倍放大,掩盖其它一切不妥不义之处;凡有天大错误,便是人人分担,层层化小,结果屁事没有。在原来帝王治世,功过权责非常明晰,即使是皇帝犯下错误,虽然绝多不会遭受追究,但也逃不脱责任,要遭万民唾骂的。现在的党团专政,简直与土匪占山无异,“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对照说来,“此国是我建,此军是我养,要想在此活,一切我说(了)算”,这两者实质都是一样,最根本的一理就是:只是最靠武力完成对他人的奴役和侵占,没有任何天理与公义可言,然问题的关键也在于此:此国非你所建,此军非你所养,因为国绝非是你所建,所以更非是你所有的,军非你养,更也不是你所有的,这是天理与不争的历史事实和现实。可是,中国铁的事实却是:这国只由一党摆布,就是一党所有;这军就是一党所有,“党指挥着枪”。这些现象都是中华民族的不幸与政治缺陷,理论概括来说,就是:由于中国的单一政党长期执政与高度集权,在外部没有对其有任何实际的约束与监督控制,自然会造成一个党团及其领导的为所欲为,这是必然的,就像虎要食肉,鼠要打洞一样,是这种政治状态的必然体现,必然结果,不是在此时,就是在彼时;不是在此人,就是在彼人;不是在此地,就是在彼地。这是历史的倒退,人民的悲哀。民族的不幸。
如果能有机会,那么在中国应该如何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约束与执行呢?是否直接用欧美“三权分立,民主选举,依法治国”的原则就能实现民族的的正常良性发展运转?然如此,因为中国政客权欲熏心的历史传统及被国家被特色治理后政治道德秩序一团乱麻的现实,参照俄罗斯执政的一些不良现状,我有着深深的忧思。
目前的俄罗斯是从原来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苏维埃”演变而来,当时的苏联政府运转效能极其低下,贪污腐败成风,特权横行,民心积忿深久,内外财政及政治局势交困,终于不能维持而轰然垮台,之后的主要继承者俄罗斯全力推行西方模式,三权分立,推进公有财产向私有制的转变,虽然让国家渐渐走出积弱积贫的状态,政治也渐渐比原来有所清明,但相比欧美等民主制度完善的国家来说,普京轮番地从总统到总理再到总统的现象,是政客玩法,随着时日流逝还有可能加剧。如果换成了中国,现在的中国,情况有可能更加糟糕,因为现在的中国人道德缺失,唯利是图,更无诚信义理,简单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我们可以想到:新一个“袁世凯”般的人物必将涌现,他会通过对“法”的渗透而重新实现个人(集团)的集权与专制,这在政治权术中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会使人民百姓重新沦为被欺骗愚弄利用的奴隶。同时,基于国家目前的精神道德现状,把这样的民族过分地托付于这样的结构中,将会使人们的思想更加物欲化,使人的道德良知更加沦落,民族终于一盘散沙。其实,欧美等实行“三权分立”政治模式,它是基于一个最重要的前提而得以良性健康地运转实施,这个前提就是他们的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信仰,上帝是他们最深之处依靠的核心,所以人与人之间可以构成彼此的相互诚信机制,并实现于法。中国原来尚有孔夫子的“仁义”做为社会伦理支撑,而现在依靠什么作为一个民族的信仰呢?一个党团所盲目崇拜的卡尔?马克思简单的唯物论吗?马克思“唯物主义”最深层最现实的核心,就是让人沉迷于吃喝玩乐嫖赌贪污贿赂享乐,难道要让一个民族都像现今这样吗?
历史的洪流汹涌,高山趋平川,万物竞自由,任何事物的演化都是从等级重重变为平等,从压抑到裂变,从约束到放松,这是绝对的真理,中国也要这样:从特权等级的社会向平等自由的社会转变,从个人(党团)随性随意治国向由公众法理理性治国转变,从个人(党团)说了算到人民百姓说了算转变,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民主自由的中国在前方召唤着国人。但国家在千疮百孔污浊不堪之后,应当怎样重新组织一个真正民主自由的中国呢?
我想提出这样一种说法:四权分立,法德兼济,道义中国!
四权分立,指的是把立法、司法、行政、德法四权分立制衡,在外国三权分立的基础上,把宗教信仰、宣传舆论、教育几项列出来,作为与行政权并行的一权,可以让国人的信仰、教育按照专业的最佳原则自行运转,不受行政权力的控制,可以使国人的精神及素质能够得到最佳状态的提升,把宣传舆论也提出来,可以作为对人监督的重要功能,与法义一同,实现对人的全方位约束监控。其实美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做的,他们新闻舆论的权限很大,具有相当的法律豁免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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